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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法人代表(占股份7%,未参与经营),到其B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是否违法?
A公司的法人代表(占股份7%,未参与经营),到其B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是否违法? 现在B公司倒闭,不给我任何经济补偿,理由是我是A公司的法人,在B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是违法的,只能是解聘我,请问合理吗?
2013-06-22 09:39 849370……(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2 09:54
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2 10:03
可以申请仲裁
3 吴兴桂律师  电话:13510227602  2013-06-22 10:31
看你的描述有点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4 付成刚律师  2013-06-22 09:46
B公司知道仍然跟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有效,可以要求赔偿。
5 江珍来律师  2013-06-22 09:53
不违法,你可以要求解聘赔偿。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3-06-22 22:12
要求经济补偿时没有问题。支持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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