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被人无辜殴打,不得已还手,造成其中一人重伤害 我说下我弟弟的情况。他刚从出家门口。先被人殴打的。他随身带了一把甩刀。被2人用砖头殴打。然后包被打掉了。刀掉在地上。然后拿起刀给其中一人扎伤。这种情况打官司。可不可能打成正当防卫。会不会负法律责任?那个刀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解答一下可以么?谢谢
2009-01-10 15:16 yuxiao……(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1月10日 15时40分
要看具体情况来定,一般的,可以视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