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老板不让离职 合同期在今个月底到期。我已经在六月份提出三次合同到期后就走人的,但老板一直说不容易找到人,甚至一时之间也难以接替我的位置为由,不让我走。(现在也不见有招聘的信息)请问到时月底了,老板又不结清工资给我走人,一直拖着,老板违法吗?或者是如果突然间找到人了接替我位置,我又没准备突然间失业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6-21 17:51 564327……(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6-21 18:11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