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问题 我是武汉一所高校的毕业生,专科三年,今年六月底准备毕业,在大二下学期于一用人单位签订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当时签订的时候上面的很多信息都没有填,包括重要的就业的岗位、薪金待遇、工作地点等都还没有填上去,学校的老师就叫我们签了,而且签完后并没有给一份我们留底,我想请问,这样签订的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该单位这种行为算不法行为吗?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签订该协议书时上面很多重要信息是没有填写的。
2013-06-21 17:45 fei_15……(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21 17:57
如能证明内容没有填写则无法律效力
2 熊敏律师 2013-06-21 23:1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3-06-22 00:03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就是效力待定,需要对方完整合同后得到你的确认后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