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中的业户卷款跑了,租赁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在天兴罗斯福商场四楼的一个商户那办了一张会员卡,现在商户跑了,找到商场,却答复他们之间仅是租赁合同,商场也是受害者,对客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这种税法对吗?
2010-08-09 06:44 紫萱(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9 07:11
商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消费者权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2 王军律师 2010-08-09 08:20
孙律师说得已很全面。
3 毛健民律师 2010-08-09 10:55
商场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