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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非农业户口男方是农业户口能生二胎吗?
女方是非农业户口男方是农业户口能生二胎吗? 女方是独生子女,以前是农业上大学后变成非农户口,男方是农业户口且是在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第一胎是女孩请问可以生二胎吗?
2013-06-21 09:18 wqfzy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6-21 09:22
您好!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办!
2 孙新律师  2013-06-21 09:24
你好,建议咨询计划生育办公室
3 孙新律师  2013-06-21 09:25
咨询计生办
4 李同红律师  2013-06-21 09:36
请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5 孙新律师  2013-06-21 09:38
具体咨询计生部门。
6 陈晓云律师  2013-06-21 09:46
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
7 赵虎律师  2013-06-21 10:04
按当地政策。
8 怀向阳律师  2013-06-21 11:20
1、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你们的情况不符合生二胎的政策。


2、北京最新二胎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
低于二十八周岁。
9 朱孟喜律师  2013-06-21 11:21
各地政策不一样   如果时北京    只有双方 都是独生女 才有可能生育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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