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尽然包庇者而且放人不管 怎么办呢? 因为发冷饮到县上 无辜被县上发冷饮者暴打致残祝院 派出所尽然抓人不以处理而且没过几天就把打人者放了 被打者无辜憋屈该如何是好 几个月了还在医院救治 医疗费堪忧 钱要不到 派出所不管 怀疑派出所受了贿赂 鸣冤 鸣冤 鸣冤
2013-06-20 15:37 755394……(陕西-延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20 16:01
可以向派出所上级反映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3-06-20 15:42
你可以d到当地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15:51
你好,可以去督查部门投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20 16:09
向上反映
5 康治斌律师 2013-06-20 16:22
建议及时向督察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16:30
向派出所上级部门反应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20:00
到当地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21:49
你好,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