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只有交款收据,合同没有办 婚前所购房产(有20万的贷款,且婚后还在还),只有交款收据,合同什么都没签,婚后取房产证,婚后加配偶名字,离婚的时候如何分配?是否是对半分?还是酌情考虑按一定比例分配?如果是按比例分配,大概的比例应该是多少?怎么算? 谢谢!
2013-06-20 15:12 孙迎霞(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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