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产假期间工资支付的问题 您好!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各位资深律师,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是这样的:我现在在一家外企工作,由于个人的某些原因暂时没能在这家公司上社保(与公司协商先由自己自愿缴纳),但是现在我已经怀孕,而且马上就要进入预产期了,我现在特别担心,想咨询一下诸位资深律师,想我现在这种情况,产假期间公司应该支付我的工资么?虽然我是自愿暂时不在公司缴纳社保的,但我与公司是有劳动合同的,而且我的住房公积金公司也在给我缴纳着,产检等公司也按照正常出勤给我算,就是不知道
是这样的:我现在在一家外企工作,由于个人的某些原因暂时没能在这家公司上社保(与公司协商先由自己自愿缴纳),但是现在我已经怀孕,而且马上就要进入预产期了,我现在特别担心,想咨询一下诸位资深律师,想我现在这种情况,产假期间公司应该支付我的工资么?虽然我是自愿暂时不在公司缴纳社保的,但我与公司是有劳动合同的,而且我的住房公积金公司也在给我缴纳着,产检等公司也按照正常出勤给我算,就是不知道
2013-06-20 14:40 dedeyu……(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0 15:35
可以先协商
2 李建成律师 2013-06-20 14:46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
3 110网律师 2013-06-20 14:49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3-06-20 15:48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5 朱孟喜律师 2013-06-20 15:53
如果有社保 可以拿到 生育津贴 拿到后 依法就没有权利争取产假工资了 如果不走社保 就可以要求产假工资
俩者只能争取到一个 因为法律不支持获益 俩倍的补偿 就是获利
俩者只能争取到一个 因为法律不支持获益 俩倍的补偿 就是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