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的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本人是二婚,爱人与我结婚时他已有一5岁男孩,婚后我们两人再育一女儿。我在与其结婚前十年曾购得一处商品房产(房产证为在我名下),我希望把这套房屋赠与我们的女儿,通过什么方式更好、费用支出少呢。另外,如果不办赠与手续的话,那我爱人及儿子是否也有继承权呢?
2013-06-20 10:29 东风风神(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20 10:33
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0 10:43
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 康治斌律师 2013-06-20 10:31
该问题,我早已给予详细,请查阅,不再重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11:34
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11:47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有权处分。你可以通过赠与给你女儿,和你女儿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在持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赠与的话在你百年后该房屋属于遗产,你女儿和你老公都有权继承。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20 15:33
你可订立遗嘱,决定房屋继承问题。也可以直接赠予并变更登记。自行选择。
保持目前状态不改变,又不立遗嘱,那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待你死亡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你的遗产。
保持目前状态不改变,又不立遗嘱,那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待你死亡发生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你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