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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2天,对工作的安排和工资待遇不满,提出离职部门一直不批。
工作32天,对工作的安排和工资待遇不满,提出离职部门一直不批。 本人在某酒店工作,13年5月15号开始上班至6月16号。因对工作的安排和工资待遇不满向部门提出离职请求。酒店总经理至今未批,要求主管联系经理协商电话联系不上。本人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填了入职申请表。交了200元押金。可押金收据上写的上培训费和服装费。现手里有上班的考勤记录和房间的钥匙。公司规定上15发的工资,还要押半个月的工资按理我15号应该拿到半个月的工资。可就是没有发。请问我需要提交辞职通知吗,如果公司说我说自动离职是否有效。
2013-06-19 23:22 冷酷铁侠(广东-汕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9 23:24
去劳动部门投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3-06-19 23:30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提前三十天就可以离职了。不给工资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3-06-20 09:15
向劳动局投诉。居然还收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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