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临时工,因工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我自己已经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还有四年多就可以退休,想 我是一个临时工,因工脚受了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单位当时提供了治疗,但是之后就没有再为我提供就业,当时我曾外出务工(因我是一个单身女人,没有工作就没有生活来源)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合适的工作,一年左右我就回到了本地。我向单位提出要单位解决工作问题,单位又安排了一份临时工作给我,现在我因伤复发经专家诊断需要重新开刀将按好的骨头敲断再重新接上,需要手术费大概一万元左右,我本人不想重新受这个罪,(因我如果不工作只休息的话,脚没有大问题)我想要单位或者将这笔钱补给我,或者给我购买一份养老保险解决我的后顾之忧(因我自己已经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还差四年多就可以到期)。现在正在与单位谈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要求合理吗,我该如何与单位谈判,如何与单位签订协议呢?
2009-01-10 09:50 709122……(江西)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1-10 13:41
申请工伤认定。
2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09-01-10 17:33
申请工伤认定
3 刘锐律师 2009-01-10 10:14
你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4 110网律师 2009-01-10 11:40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09-01-10 12:41
申请工伤认定.
6 110网律师 2009-01-10 16:23
现在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你可向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7 110网律师 2009-01-10 16:46
你可以再次申请对你的工伤进行复查鉴定,然后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8 110网律师 2009-01-11 12:05
自你受伤后,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不但无法申请工伤鉴定,而且也已过诉讼时效,恐怕只能与单位进行协商了。
9 110网律师 2009-01-11 22:23
申请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