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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纠纷 2009年12月0时30分在106线+130处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何某夜间未注意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何某无经济赔偿能力,但是他的车处于强制保险。机动车的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码与保险单的一致,但是号牌号码不一。请问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2010-08-08 13:41 420194……(湖北-咸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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