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合伙开的公司,47%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老婆是总账会计 四个朋友开的公司,我占29%股份,另外三个5%、19%、47%,现在47%做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他老婆做总账会计,所有的支出和收入都不是用公司银行帐户,而是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帐户,这个会有什么问题?因经营有分歧现在要散伙,账务方面我不懂,法定代表人私下找我们几个签了不平等协议,现在要怎么办啊!!
2013-06-19 11:09 196422……(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6-19 11:13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股权转让、解散公司
2 110网律师 2013-06-19 11:16
对于不平等协议可以拒签;
股东可以要求查账;
股东可以要求查账;
3 李翠英律师 2013-06-19 14:26
已经签了协议,比较难办了。
4 杨艳国律师 2013-06-19 16:37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6-19 21:58
如果存在重大误解,可以撤销所签的协议。如有需求请联系
6 110网律师 2013-06-19 23:15
要看下具体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