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经过操作培训发生工伤后,责任如何判定? 我父亲在一家酒店里做后勤工作3年,但双方并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在上班时使用角磨机进行切削作业时发生意外致使面部受伤,眼眶骨、鼻骨粉碎性骨折,目前住院治疗中,但酒店支付一段时间医疗费用后拒绝继续支付,理由是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但酒店之前并没有对如何操作角磨机进行过专业培训,这种情况如何划分责任?应该属于工伤吧,请问下一步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3-06-18 20:54 HW(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6月18日 20时56分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8 20:59
申请工伤认定,在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按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6-19 12:03
你好,属于工伤,建议要求公司在一个月内为你父亲做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报工伤,你们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你父亲不用承担责任的
4 110网律师 2013-06-19 17:56
可以要求工伤认定的
5 李军律师 2013-06-19 19:09
你父亲的 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不分过错责任,你父亲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工伤,不分过错责任,你父亲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