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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有没有剥夺我的权益。
私立医院有没有剥夺我的权益。 我在一家私立医院上班1年半了,试用期签的3个月,不过从去年3月份到十月份都没有给我签正式合同。我只有毕业证,10月份医院给我签了合同,买了保险。我想问各大律师,我这等于试用了8个月是不是损害了我的个人利益?还有,期间我觉得工资不够高,医院给我签了“个人借支工资”款这项,也就是不做够3年就要还上钱。但是我做了1年半就要离职了,财务科就私自扣了我最后1个月工资,说是清理我的财务明细什么的。这个合法么?求大律师们帮我普及下这个方面的知识,我怕吃大亏了。
2013-06-18 15:29 v55814……(四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6月18日 15时34分
你好,单位约定试用期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会有八个月的试用期。从三月到十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主张单位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至于借支工资的话,需要你提供更明确的说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2 陈晓云律师  2013-06-18 15:31
损害你的利益,要求补社保、双倍工资,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3-06-18 15:36
你好!单位约定试用期是可以的,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支付双倍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06-18 15:37
您好,可以申请仲裁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保
5 110网律师  2013-06-18 15:48
你好,回复如下:
1、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主张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2、医院无权无故扣工资,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维权。
如有疑问,可致电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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