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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员工的新社保地址,可以在那个地址的法院起诉他吧?
有员工的新社保地址,可以在那个地址的法院起诉他吧? 先是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牵扯到赔偿问题,仲裁认为这个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要求15日向员工所在地法院起诉,员工外地的,在京地址能找到社保对账单地址,请问能到那个社保对账单地址法院起诉他么?
2013-06-17 23:05 wenwen……(北京-东城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3-06-17 23:10
您好,单位注册地或合同履行地。
2 怀向阳律师  2013-06-18 00:54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此外,在审判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与履行劳动合同地不在同一地,如用人单位在郑州,而劳动合同履行地却在南京。若仅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管辖,这对当事人诉讼也是极不方便的。因此,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案件事实的查证,又规定了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也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

根据以上所述,你可以以社保对帐单上的地址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3 李同红律师  2013-06-18 08:4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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