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赔偿款主要应该是怎么分配 家住梁园区的老王和他的、妻子退休在家,他们的儿子小王和妻子小孙,由于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生下来的女儿有小孙抚养。但是由于亲戚的劝导,小王夫妻重归于好,在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一起继续生活。这一天,小王和小孙带着女儿去买东西,在超市门口被开着借来的车子的睢阳的小张撞到了,小王当场死亡,其女儿经鉴定为七级伤残,经过交警队的坚定,此事故小张负全责,而小王和小王的女儿无责任请问1、此案中谁是原告,为什么,谁是被告,为什么 2、可选择受理的法院是?为什么?3、如果原告获得了赔偿款,那么赔偿款应该如何分割?小孙是否有分得赔偿款的资格?为什么?4、被告是否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5、如果,小王小孙是在复婚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家三口全部死亡,那么,赔偿款应该如何分割?为什么?
2013-06-17 22:25 544445……(河南-商丘)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18 10:21
1、老王和妻子、孙女为原告,直系亲属、孙女为受害人;被告为小张。
2、受诉法院为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
3、老王和妻子、孙女就小王的死亡赔偿款有资格;孙女的伤残赔偿为其个人;小孙对小王的死亡赔偿款没有资格。
4、被告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5、直系亲属中包括小王、小孙的父母。
2、受诉法院为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
3、老王和妻子、孙女就小王的死亡赔偿款有资格;孙女的伤残赔偿为其个人;小孙对小王的死亡赔偿款没有资格。
4、被告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5、直系亲属中包括小王、小孙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