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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电动车被人撞了,中队也了解了情况,肇事者一开始支付了三千块钱,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请问我应
我外婆电动车被人撞了,中队也了解了情况,肇事者一开始支付了三千块钱,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请问我应 在5月22号下午,我外婆去街市买菜,当时下大雨,刚从市场出来被一女的开着电动车从后面撞了上来,我外婆被撞晕过去,随即报了警,中队来了现场,经医院检查鉴定,我外婆第七根肋骨撞裂了,有一节尾椎骨被压扁了,现在住院二十多天,肇事者一开始支付了三千块的医药费,后来就一直联系不上了,中队那边说每次找对方,就说没钱赖账,中队也没有帮我们什么忙,现在肇事者就一直没有消息了,请问我该怎么做?期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2013-06-17 09:45 唐馨莹(广东-湛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2013-06-17 09:48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2 张  静律师  2013-06-17 09:5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孙新律师  2013-06-17 09:54
你外婆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3-06-17 10:22
委托本律师起诉。
5 宋鑫律师  2013-06-17 10:56
你好,建议向法院起诉,到时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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