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以死要挟不同意分手 去年12月份,女朋友故意隐瞒经期并拒绝使用安全措施导致怀孕,为了做流产手术及术后担心没时间照顾她,先后打款两万,于4月她选择药物流产,现在她以孩子没了并以死要挟不同意分手,请问:如果坚持分手导致她出现什么意外,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注:怀孕时她还没有离婚,她的离婚手续据她所说是在2月份左右办理的
注:怀孕时她还没有离婚,她的离婚手续据她所说是在2月份左右办理的
2013-06-17 00:50 ss3542……(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6-17 05:11
如果是自己的行为,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2 喻远军律师 2013-06-17 08:00
建议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3 康治斌律师 2013-06-17 08:12
建议通过协商进行解决。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4 沈辉律师 2013-06-17 08:54
你好,你们属于同居关系, 不受法律保护, 直接分开就行了。如果对方有过激行为,你可以报警处理。
5 都燕果律师 2013-06-17 08:59
你好,如果对方有过激行为,你可以报警处理的。
6 110网律师 2013-06-17 09:34
你好!她自己的行为你无责任,建议协商处理。
7 李小利律师 2013-06-17 09:59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如果是她自己的原因导致出意外,你不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