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
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 我本人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途是:住宅,在本宗土地上自建12层,房屋后。我可以按每层卖给他人吗?在这种情节下,本人是否属于只卖“使用权”,保留了我本人的“所有权”??请高人指点,谢谢!
2013-06-17 00:44 怀念以前的我(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6-17 04:46
你出卖的只能是使用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2 康治斌律师  2013-06-17 08:15
你出卖的只能是使用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3 邓海峰律师  2013-06-17 09:03
【国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归国家所有,你只有土地使用权;
2、你把每层房屋出售,买家与你共享整个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3、免费咨询,有问必答。
4 110网律师  2013-06-17 11:32
你好,房屋建好后,每套房屋还需要再办理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和土地的使用权证是两回事情,办理了产权证的房屋你可以出售,同时,按照一定公式可计算出来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并办理相关登记。在我国,私人对土地只能取得使用权而不能取得所有权的。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