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在南宁市,我想咨询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我不是南宁市户口,我是钦州市户口,我妈在南宁有一套房子
我在南宁市,我想咨询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我不是南宁市户口,我是钦州市户口,我妈在南宁有一套房子 我在南宁市,我想咨询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我不是南宁市户口,我是钦州市户口,我妈在南宁有一套房子。我在南宁我待了七八年了,我今年23岁,已经结婚了
2013-06-16 21:19 微信用户(广西-南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6 21:29
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2 张  静律师  2013-06-16 21:20
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3-06-16 21:23
你好,无法取得
4 苏耀峰律师  2013-06-17 19:54
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①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②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③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①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② 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③ 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④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
  ⑤ 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⑥ 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
  ⑦ 选好房后,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