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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拿走我的钱不给了,可以报案吗
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拿走我的钱不给了,可以报案吗 去年7月,一朋友说做速冻黄桃生意,邀请我入伙,我投资30万,期间他说不用我过问,生意一定好,之后他经常打电话说生意的过程,是如何存桃,如何销售的,还承诺我今年3月分钱,结果没给,然后4月,5月,一直往后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让他写了一张借条,日期是5月10日至6月10日,到今天还不给,我就怀疑之前生意他没做,把我的钱骗了,我能向公安经侦报案吗?告他诈骗我吗?
2013-06-15 21:27 JIARUN……(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6月15日 21时46分
合伙经营是民事纠纷,但如果对方虚构事实、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你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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