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2007年婚前房产48万,男方付35万,名字为男方,然后按揭一直由男方负责,2年加上利息每月1500,2年总共付36000元
2010年结婚,2013年离婚
请问根据新婚姻法,女方应得哪些部分?
2010年结婚,2013年离婚
请问根据新婚姻法,女方应得哪些部分?
2013-06-15 12:25 歌舞升平20……(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2013-06-15 12:54
可以分得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2 敦新余律师 2013-06-15 12:59
上面回答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