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求问各位律师老师,
求问各位律师老师, 我是90年出生的,因年少时候(大概在03年念初三的时候)不懂事在学校偷窃了价值几十元的东西,公安的同志来学校做了记录,按了手印拍了照片,以前P都不懂,现在社会见识了点,知道了这事情的严重后果,对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感悟很深。在网上查询了很多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处理,查到合肥出台的未成年人犯罪封存,请问这个做法对福建这个地区有效吗?我曾经去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结果告知无法开具,我很诚恳的求问,要是真有这个犯罪记录封存,无犯罪记录还能开具出来么?这个条例现在开始实行了吗?我现在回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开的出来吗?跪谢各位律师老师,给我们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吧。一次贼,一辈子贼。悔不当初。
2013-06-14 22:21 错一步悔一生(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澎律师  电话:15773167637  2013年06月14日 22时50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九十条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审结的案件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 徐志远律师  2013-06-14 22:26
如果你没有判刑,没有犯罪纪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