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 我和女方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婚后女方一直对我冷淡,夫妻感情淡薄,所以一直没有登记结婚,我现在决定要结束这婚姻,我方给女方的彩金(女方购买了汽车并且行驶证是她的名字)能否要回?礼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若要求补偿是否合理?
2013-06-14 20:57 wubin1……(河南-开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6-14 21:01
你好,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4 21:02
汽车归女方,对于彩礼据我国新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只要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所列,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 宋鑫律师 2013-06-14 21:24
你好,可以要回彩礼,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4 钱丹律师 2013-06-14 22:02
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5 陈爱洲律师 2013-06-15 09:26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