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判刑吗 当事人精 神不太正常,跑到人家家里要衣服穿,不走,没有伤害人,报警后警察带他走,刚开始配合,后来用小刀划了警察的手,表皮破了,踢坏了车门,后来尿检阳性,在看守所关了几天,又回到了派出所,也没说怎么处理,请问要判刑吗
2013-06-14 18:52 XUXUEL……(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6-14 18:55
关键要看为什么精神不正常,属于精神病发作的,不负刑事责任。否则涉嫌犯罪,应该要判刑。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4 19:01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110网律师 2013-06-14 20:45
应该不会的。
4 110网律师 2013-06-15 17:28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