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 非机动车驾驶人骑电瓶车,自东向西过路口,此时南北向的直行是红灯,所以电瓶车驾驶人就跟着其他的车走到了路中间准备过马路,这时南北向的直行变成绿灯后,他就在马路中间停下来,从北向南这个直行和右转共用的车道上停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在让电瓶车先过,就在电瓶车已经启动眼看就要通过路口时,从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冲出来一辆吉普车把电瓶车驾驶人连同电瓶车撞飞了。电瓶车驾驶人现在右手肱骨粉碎骨折,已经动过手术,医生说会留下后遗症,听交警说,吉普车主走非机动车道过路口就没减速,但是说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是主要责任,但交警说那个路口没有监控,最后判断是同等责任,这样合理吗?
2013-06-14 15:55 rainjo……(江苏)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4 16:00
可以申请复议 的
2 张 静律师 2013-06-14 15:57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敦新余律师 2013-06-14 15:57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一般机动车主要或全部责任
4 刘青芳律师 2013-06-14 16:24
你好,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及时申请复核。
5 110网律师 2013-06-14 17:28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一般机动车主要或全部责任
6 陈爱洲律师 2013-06-14 22:27
你好,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