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纠纷 因工人王某违规操作导致脚踝受伤,后经医院半个月左右的治疗已经康复。工人王某开始要求包工头于某支付一个月的误工费,包工头同意了他的要求。治疗后工人王某又出尔反尔要求于某支付三个月的误工费。复诊结果表明王某已经完全康复,可以上班,但是王某就是不上班而且表示他的脚还没有好。我想问一下针对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谢谢!
2013-06-14 15:06 lefigh……(安徽-马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14日 15时12分
根据医院的诊断来确定是否恢复
2 刘青芳律师 2013-06-14 15:14
你好,及时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3 110网律师 2013-06-14 15:21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