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撞死人,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吗 甲某是一家私营工厂的股东之一。某天中午时分,送货途中犯困睡着了开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撞死了乙某。甲某被判全责,并赔偿受害者家属80万人民币。车险有40万,剩下的40万,该是工厂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吗?还是连带赔偿责任?甲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吗?
车是工厂的,但是所有人是另外一陌生人的。
车是工厂的,但是所有人是另外一陌生人的。
2013-06-14 14:03 迷途1230(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2013-06-14 14:05
要承担赔偿责任。
2 李建成律师 2013-06-14 14:10
您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 孙新律师 2013-06-14 14:19
具体要看甲某是不是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果是履职过程造成的损害,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赔偿后,可以向甲某追偿。
4 徐卫东律师 2013-06-14 14:23
你好,工厂需要承担责任
5 敦新余律师 2013-06-14 14:27
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赵江涛律师 2013-06-14 15:04
要承担赔偿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3-06-14 15:05
要看你代表谁,在这里很难说清楚,要看有没有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等。
8 常路律师 2013-06-14 17:15
您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9 怀向阳律师 2013-06-14 23:14
工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雇主对责任法律制度的规制见于《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解对雇主责任作了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法律中最全面的诠释。在第八条中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雇主对责任法律制度的规制见于《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解对雇主责任作了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法律中最全面的诠释。在第八条中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10 孙新律师 2013-06-16 10:55
工厂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肇事司机是否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致人死亡。
11 孙新律师 2013-06-17 14:53
需要根据事实与证据进一 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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