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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10年的时候捡到个女婴,当时我跟老公婚后没生孩子
我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10年的时候捡到个女婴,当时我跟老公婚后没生孩子 我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10年的时候捡到个女婴,当时我跟老公婚后没生孩子,就把小女孩收养了,没送福利院,因为我和老公不满足收养条件,后来2011年的时候生了自己的孩子,户口也报了,收养的宝宝没户口,现在到了上学的年龄了,怎么样才能给收养的那个宝宝把户口落到我们名下,因为养了几年,肯定是不舍得送福利院的,烦请专家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2013-06-13 23:08 微信用户(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3 23:22
首先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才能上户口。但是收养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110网律师  2013-06-13 23:24
这个具体要咨询民政与公安部门吧
我们不是专业管上户口的
3 110网律师  2013-06-13 23:24
可以进行公告,如果没有人来认领,可以向当地民政局请求行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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