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 半年前我在镇里将一套草屋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邻居,当时双方签订一个简单的协议,不是正规的买卖合同。但房产证没有在房产部门过户登记。房产证已经被对方拿到,但上面仍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追回房屋,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2010-08-06 19:18 WeV5643(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8-06 19:20
如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你很难要回。
2 110网律师 2010-08-06 19:43
你直接补办个房产证就行了,然后要求解除合同。
3 陈晓云律师 2010-08-06 20:01
若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协议有效,应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