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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公司在天津市塘沽区)
工伤咨询(公司在天津市塘沽区) 我是天津塘沽开发区一个独资企业的员工,因在工作中梯子上摔下,导致腰部疼痛不适,前期一直伴有头晕的现象。开始单位主管给我打电话联系说我这不算工伤只能自己看病(有句话他说的是要是算工伤还想在不在这干),后来在我父亲的强烈要求就走工伤的情况下主管没话说了。事故后,转天我家人先带我去医院检查照的片子,大夫说有疑似骨裂,主管给我打电话知道有疑似骨裂告诉我要去塘沽开发区指定的医院检查,这是带我去塘沽泰达医院检查了一次(仅此一次),检查挺全面腰部CT,因头晕还照了头部CT,医生说从片子上看只能说骨头没事,但主管多次询问引导其它问题,医生也是那句话,在我出工伤后也多次问我是软组织受伤的话,我也多次告诉他是腰部疼痛,感觉骨头不适。这次检查后,主管多次打电话询问我找我要病假条,还说看病要我自己掏钱看。我说我这是在单位出的伤,应该有单位负责的给我看,我询问他单位应有工伤基金用于给工伤员工治疗工作伤害,主管说单位没有工伤基金,按单位规定必须自己看病,看病的病单保留然后交给公司,公司上报劳动局,经劳动局审批所看病与工伤有关才给报销医药费。在去泰达医院检查后,我也曾多次明确指示要单位给我再检查,主管不允说只能自己看病,这期间单位的另一个主管给我送过一份劳动局的工伤认定报告,报告上写工伤休息15日,但我父亲觉得不合理就没让我签字。因为我没签工伤认定报告部门经理给我打电话询问我一些问题想给解决下,我父亲与他沟通的,说最好见面聊,但通话一半不知怎么中断了,我给电话打回去了但接电话的不是经理了,我告诉接电话的人,刚才和经理说话没说完询问经理还在吗,人家说经理开会去了,我告知等经理回来给我回个电话。事后经理并没有给我回电话,因我父亲有事外出此事耽搁了一段时间(大概有半个月)。月末主管给我打电话要病假条,我没有病假条告知单位并没有负责任的给我看病检查哪来的病假条,主管说你应该自己看病并开病假条,没有病假条只能算事假,事假多了要被单位开除,你要承担这个后果。后来我父亲回来带我去了单位和经理谈了谈,经理说了一些如果我不想在这干了有怎样的方法,他提出给我三个月的病假,过后算我离职的办法。我也询问他有关公司工伤基金的问题,经理也说单位没有工伤基金,有一个工伤卡,此卡是在出了工伤后暂时在医院使用并要在三日内还回公司还要去医院把钱补上,(我感觉有点象信用卡的意思)。谈过后我父亲说要我回家和妻子商量,等于就是没有答应经理提出的方法。等月初要用钱给孩子买奶粉了,我母亲用我的工资卡取钱,但卡里没有钱。我想是那个月给我算事假了,但我不知道公司开除我没有。补充:离这次工伤一年多前我受过一次伤,也是腰伤,当时我也不懂这些东西,主管用那句要是算工伤你还想在单位干吗这句话给我唬住了,因为我还想留在公司继续干所以我什么也没说,当时主管也没给我报工伤,我就歇了一段时间病假,自己看的病。我单位的工作比较累,这次受伤后腰部吃不上力,估计很难再干力气活了。
      以上是我这件事的全部经过,从发生工伤起至今正两个月。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怎样使我的利益最大化呢?望律师您能帮帮忙,先谢过了!
2013-06-13 10:48 lzzcml(天津-塘沽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3 10:57
【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6-13 13:38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梁森律师  2013-06-13 10:52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4 110网律师  2013-06-13 10:53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公司没在一个月内申报,您可以再一年内自己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都可以申请。
工伤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离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 徐志远律师  2013-06-13 10:57
先申请工伤认定是最重要的。
6 杨立宝律师  2013-06-13 11:00
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7 刘青芳律师  2013-06-13 11:12
你好,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并做劳动能力鉴定,结合工伤级别以及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3 11:36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拿到工伤认定,这个工伤认定是最重要的。
9 孙新律师  2013-06-13 11:43
先做工伤认定,再更具情况主张赔偿的事。
10 孙新律师  2013-06-13 13:24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向劳动局提出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所说的工伤认定报告上工伤休息15日,这不是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认定你工伤
11 孙新律师  2013-06-13 15:23
能证明系工作中摔伤单位又不承担责任的,先进行工伤认定
12 孙瑞岭律师  2013-06-13 19:29
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13 孙新律师  2013-06-13 21:13
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工伤,拿着劳动合同自己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鉴定科去要求鉴定,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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