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交了一个月,未完成交接工作走人有什么后果? 我到公司工作差不多三个月,我是5月6号提出正式辞职的,公司一直以招不到人为由压着辞工单不批,我找领导谈了几次,后来领导批了,但没有批具体的离职日期,前几天都在输交接事宜,但因家里有事,于6月13日与老板协商,今日交接完就算正式离职,并要求老板今日给办理离职手续。老板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由不予办理,并说不给发工资,我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有领到。协商未果,我就自动走了,今天已经没有去上班,然后公司打电话来说要我回去把工作交接清楚,如果出了什么问题要追究我的责任,但我因为家里那边实在有急事要回老家。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公司以未交接工作为由不发我工资合理吗?请求支援。
2013-06-13 10:15 zhangx……(广东-珠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年06月13日 10时19分
不合理,提前30天申请离职,并交接好工作,不让走,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3 10:24
你可以申请仲裁的
3 110网律师 2013-06-13 10:17
不合理,应当发放你实际工作的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3-06-13 10:21
职工辞职原则上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即可。
5 江珍来律师 2013-06-13 10:25
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
6 110网律师 2013-06-13 10:31
可申请劳动仲裁
7 刘青芳律师 2013-06-13 10:42
你好,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走人。
8 110网律师 2013-06-13 10:50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