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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现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
再婚老人现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 男方现78岁,女方56岁,婚前男方出资购房但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男方没有写入,当时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是农村户口没有经济来源,长达十四年的婚姻现因女方嫌弃男方(男方因脑梗半边身体行动不便)生活上不给予照顾,男方现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3-06-13 09:52 jun190……(上海-宝山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13日 10时51分
你好:
    从你讲述来看,对于房产,虽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至少一半的权利。如果女方存在遗弃等行为,男方可要求对其少分。对于存款,需要提供证据证实,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等分割。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6-13 10:41
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3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6-13 12:07
比较难,证据之类要收集齐全,及时诉讼吧
4 110网律师  2013-06-13 09:54
看你站在哪一放 这个各有各的道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3-06-13 09:56
房屋为共有,一般平分
6 张国权律师  2013-06-13 09:57
房屋为共有财产,依法分割
7 110网律师  2013-06-13 10:07
男方有权提出离婚,财产理论上是均分.
8 徐卫东律师  2013-06-13 10:09
你好,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
9 盛春龙律师  2013-06-13 11:11
房屋为共有,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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