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法院会立案受理吗?
2010-08-06 16:09 庭审现场(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0年08月07日 09时22分
可以起诉婚介所。法院会受理;
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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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8-06 16:11
泄漏他人信息,法院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