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故意伤害如何维权 前几天我因为土地界线问题在没有任何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与邻居发生争执,争执期间为吓阻对方继续在争议地面上劳作,曾向对方扔土块示警,并在之后的争执过程中回家取来一根木棍欲与对方对峙,但我拿了木棍回到争执现场时对方已经回家。在整个过程中我的行为并未对对方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但事后对方报警,称我动手打人。民警到场后确实发现对方小腿处有瘀清并鉴定为新伤。经民警调解无效,对方欲向法院起诉我故意伤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3-06-13 08:59 鞑布柳(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3 09:00
收集证据应诉
2 敦新余律师 2013-06-13 09:20
聘请律师介入
3 陈晓云律师 2013-06-13 09:22
报警验伤,根据伤情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轻作轻上的,对方有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不构成轻伤的, 对方有治安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轻作轻上的,对方有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不构成轻伤的, 对方有治安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