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机器把我右手中指筋割断~到现在3个月了去法医说凭不了残,可我手指明显的弯曲,握不紧,我可以叫厂里给点以后的什么什么费用吗?(当陪点吧~怎么也是一辈子的事)最主要的事在我医疗期间我没买保险厂里就用其他人的姓名帮我医疗的,这样厂部有违反什么条例吗?如果用(保险)这条能"告"倒他吗?谢谢.
2010-08-06 15:59 wxs517(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6 16:07
你的情况不是由法医评残的,你是属于工伤应该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是否构成残疾他们会鉴定的。如果是工伤估计够得上残疾的,单位没有给你办理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就能够告倒他们。
2 110网律师 2010-08-06 16:27
你首先去做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去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
去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