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做事晕倒抢救无效死亡赔偿标准? 你好!我们是湖南的,我爸50多岁在新疆乌鲁木齐福海县的中交路桥的一个工程上班,2013年6月7号下午5点多打电话给家里还非常好!大概7点多发生的,突然晕倒送到福海人民医院抢救无效11点死亡,据说是突然脑溢血,赶过去看到医院的证明不清楚,还没有医院公章,公司和中间商都不负责,也不出面,责任都给包工头了?这事责任由谁来负呢?怎么个赔偿法比较合理呢?
2013-06-13 00:05 吴杉杉(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6-13 00:17
职工因工死亡: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 张 静律师 2013-06-13 05:57
是工亡,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6-14 17:21
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晕倒的话,工伤;包工头和工程承包人……此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