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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离婚,我不能接受,能提起上诉吗?
这样的离婚,我不能接受,能提起上诉吗? 我结婚七年有一儿子,感情不和经常无法沟通,因家庭问题闹得感情破裂,他都不在乎我们母子一起过下次没什么意思,提出离婚他同意,他跟他父母养鱼塘亏出、收入都是他父母那,也就是说我们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儿子跟我,他同意但他每个月只给500元生活费全包。其它费用他不再给付。现居住的是他父母建房,离后要我母子搬离,给5000元租房今后不再给付任何费用除儿子生活费外。我有一份工作收入2000元左右,一方面要照顾儿子,又要上班。我很难接受,我也不想在跟他一起过,他太过绝情,能上诉吗?
2013-06-12 21:57 260154……(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6月12日 22时03分
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2 宋鑫律师  2013-06-12 21:58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3-06-12 22:01
你可以先和他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以后可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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