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后求偿 我是贵州省农村居民,女,今年35岁。2011年,由于生下第二胎,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求结扎,还在坐月子时就强行要求去结扎。结扎后发现伤口处疼痛,手术伤痕愈合良好。平常经常感到疲累。到重庆检查结果是输卵管积液。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鉴定后,结果为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戊等。到镇政府反映后,只解决了去检查的费用2000元钱,其余无任何补偿。因为我现在仍然感觉腹部疼痛,伤势没有好转,劳动力基本丧失,无法劳动。家里经济困难,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样要求其他补偿?谢谢各位律师。
2013-06-12 16:16 XWEI(贵州-遵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年06月12日 16时24分
收集证据,可以索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12 16:24
要求计生委赔偿
3 唐羽生律师 2013-06-12 16:32
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4 张 静律师 2013-06-12 16:35
需要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5 刘青芳律师 2013-06-12 16:43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实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