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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杨浦,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夫妻双方有一子,12岁,共有1套房产
我在上海杨浦,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夫妻双方有一子,12岁,共有1套房产 我在上海杨浦,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夫妻双方有一子,12岁,共有1套房产,想咨询离婚后儿子会判给谁,财产怎么分割,谢谢。
2013-06-12 14:09 微信用户(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2 14:43
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2 110网律师  2013-06-12 14:12
财产均分,儿子抚养权归属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3 刘江律师  2013-06-12 14:32
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4 王晔律师  2013-06-12 15:31
儿子抚养权依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并征求孩子意见,尊重孩子选择。房产及其他共有财产均分。
5 110网律师  2013-06-12 15:56
婚内财产如无约定,原则上均分。孩子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归于一方,
6 袁文祥律师  2013-06-12 17:40
专业处理婚姻纠纷律师!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7 110网律师  2013-06-12 18:32
我是黄浦的律师。离婚原则上夫妻财产均分,儿子由谁抚养,与双方的经济条件有关,大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我的补充: 2013-06-12 18:34

而且孩子年满十周岁了,要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

8 张向锋律师  2013-06-12 19:30
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等作为判断依据。

2、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9 朱晓栋律师  2013-06-13 08:25
儿子抚养权依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并征求孩子意见,尊重孩子选择。房产及其他共有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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