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我有一位朋友被当地派出所误作犯罪嫌疑人,进行围屋抓捕,在抓捕过程中,有一位警察用枪指着我朋友的头部,说要一枪打死他,并由五六名工作人员对我朋友进行殴打,最后经派出所核实,我朋友不是他们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违法的行为,后来我朋友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当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左小腿骨骼有一处产生裂缝,需住院治疗,多次找该派出所未有结果。请问:1、该派出所的行为是否正确?2、我朋友该向哪些部门寻求处理?3、可以向该派出所索赔哪些费用?
2010-08-06 12:03 hyjiao(广东-湛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6 13:18
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赔偿一定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8-06 23:48
派出所滥用职权,违法打人,你朋友可以向上级公安局,区政府纪委部门,检察院投诉,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