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试用期违约金问题 我在某家银行做了两个月,正在培训期间,未转正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培训前签了培训协议,上面规定培训期加试用期总共6月,少做一个月就交1000元违约金,现在想离开,是否必须交4000元违约金?
2013-06-11 17:32 汪豆豆199……(江西-九江)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兴桂律师 电话:13510227602 2013-06-11 18:52
如果培训协议有劳动合同的相关要素,则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如果培训协议太简单,则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处理。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6-11 23:35
如果确有培训,则应当返还培训费用。
3 罗远水律师 2013-06-11 17:35
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培训费应按比例返还
4 孙新律师 2013-06-11 17:37
是的有协议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办!
5 110网律师 2013-06-11 17:43
培训费可以给银行,但你只参加培训了两个月,应该只拿两个月培训费。
6 刘青芳律师 2013-06-11 18:07
你好,违约金的数额以培训费为限!
7 110网律师 2013-06-11 22:15
约定无效,试用期内离职无须交违约金。
8 张绍兵律师 2013-06-12 01:27
要根据对方出的培训费确定违约金。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