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波,我想资讯一下:我姨父是工程项目经理,有一个民工五点下班 我在宁波,我想资讯一下:我姨父是工程项目经理,有一个民工五点下班,去女儿家,大概半小时路程,如果他走的慢,我们就算是一个小时。他是骑一辆破旧自行车去的,大概晚上八点四十,打电话给我们说在工地摔倒了,粉碎性骨折,且一直说是工地摔的工伤,摔倒时觉得不疼,没事就走了。试问粉碎性骨折,怎么可能坚持到晚上九点才去医院。事隔几天,他们还威胁借给受伤民工自行车的门卫,让他给假口供,让门卫说看到他是在工地里摔倒的。他们一直要求赔偿,我们先垫付了医药费,让他去看医生。我想问,这件事情,我们到底去算不算是工伤?
2013-06-10 10:29 微信用户(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6-10 11:30
按照这样的讲述,不属于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10 13:54
你所言有据,是事实。当然不是工伤。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13 11:25
不属于
4 钱亚芳律师 2013-06-10 10:36
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因为他单方原因摔伤,这不属于工伤。因此确定是否在工地上摔伤和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至关重要,建议你们收集这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