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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问题
人身损害问题 2012年2月29日我前夫来我妈家闹事,把我弟给打了,3月27日派出所给了我们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结论是轻伤,4月18日派出所通知我们我前夫住进了安宁医院(精神病院)派出所说医院不让他们见本人,解决不了。我要求往分局递然后再递检查院。至今还是没有解决。我该怎么办?
2013-06-08 21:52 超市政府(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6-09 00:0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2 孙瑞岭律师  2013-06-08 21:59
构成轻伤,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你可以考虑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3 孙金刚律师  2013-06-09 06:59
既然已经轻伤,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具有精神疾病,需要做司法鉴定,就判出所得行为建议向督查举报,医院无权干涉公安办案。
4 孙新律师  2013-06-09 09:11
你好。
构成轻伤,可以追加对方的刑事责任。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5 孙新律师  2013-06-09 19:50
这样事情可以与公安协商,要求追究致害人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没有追究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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