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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双方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婚内一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给予女方抚养费800元,婚内购置一处房产,拆迁房,不是双方姓名,男方坚持等待房子出售后离婚,否则给其两万元,婚内债务三万元,房产价值八万。不知道能否在房子出售前离婚,给其两万,无力承担。还请帮助
2013-06-08 13:48 wgl511……(台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8 13:47
协商即可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6-09 08:1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110网律师  2013-06-08 14:04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4 孙新律师  2013-06-08 14:06
房子不是双方名字什么意思?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话不属于夫妻财产,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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