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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我想咨询一下,当初我们老板找人借钱的时候,每次都是我去拿的,借条上我写的是经手人,借款人写的我们老板的名字,每次拿到钱后,就直接发工资了,老板没有给我写任何字据,我自己有账记的,如果老板不承认这个钱,我有没有什么责任的?还有我们老板借了人家50万,我担保了20万,但中间以我的名义汇了20万给对方,还有的钱没还,要是对方告到法院,我要承担责任吗?
2013-06-06 20:19 zhoumi……(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6 21:55
要老板出个书面授权,否则不好说
2 张  静律师  2013-06-06 20:20
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3 高永峰律师  2013-06-06 20:26
老板就喜欢债权债务关系搞得模糊一些,这不吻合你的利益。你要采取补救措施,将老板的债务人身份明确了,否则,你势必要被牵扯进去,花精力把自己的责任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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