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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及抚养问题
离婚财产及抚养问题 07年与妻子结婚,房子为我婚前购买,结婚后生活开支均由我支付,结婚后妻子不再工作。09年小孩子1岁了,妻子出去工作,工作起所得收入及利润自持,生活开支均是我来付担。女方打工三个月后,男方发现女方与别的男人聊天暧昧,当时差点离婚,经双方父母调解缓和,但女方未尽力恢复家庭关系,认为她就是和别人聊天,未发生实质上的关系,她没错,双方关系一直冷淡。2012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考虑小孩,要女方冷静考虑,一年后如果坚持离婚,男方就去签字。现女方提出离婚,请问:1、女方未交家里一分钱,离婚后是否能分割男方个人定期存款?2、如果未给女方分割定期存款,小孩抚养女方是否要承担? 否只支付生活费,学费等是否要支付?
2013-06-06 16:44 hhsyps……(湖南-怀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年06月07日 07时14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宋鑫律师  2013-06-06 16:49
你好,1、能,婚后财产一般平分。2、不管怎样,女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学费,一般按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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