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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我方全责,对方要我除了修车之外额外赔偿
追尾事故,我方全责,对方要我除了修车之外额外赔偿 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我方全责,我方愿意赔偿前方两辆车的一切修理费用共计1.35万元,但是对方要求我方额外赔偿5万元,要不然不修车。现在保险公司已经定损完成。但是由于对方不修车,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造成我无法拿出被扣车辆以及驾驶证行驶证,几次协商未果,这个怎么解决。
2013-06-06 14:39 flyxp(湖北-恩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6 15:02
你可以不支付的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6-06 15:26
协议不成聘请律师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6-07 12:26
向交警要求签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送达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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